多措并举加强新法宣传,护航“蓝天保卫战”
3月1日起,针对新颁布实施的《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,加强宣传,助力新法落地,护航“蓝天保卫战”。
△ 越来越常见的“眉山蓝”
01
实打实学习
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会,以执法支队、大气科等相关部门为重点,展开学习讨论,组织干部职工从《办法》出台的指导思想、制定的必要性、全文内容、基本要求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学习。
并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眉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工作实施方案》等,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知识,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奠定理论基础。
02
面对面宣传
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带队,组建两支专项普法组,深入重点企业、建筑工地开展面对面宣传。为业主讲解《办法》细则,并就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备案、台账建立、日常管理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。切实提升企业法律意识,确保环境安全。
△ 普法组对业主进行面对面普法
03
点对点执法
对汤坝航电河道疏浚工程、天府大道工程等重点施工点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,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对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查,通过查询备案系统、问询相关责任人,发现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《办法》规定进行信息备案。执法人员现场下达《限期改正通知书》3份,责令业主在三日内按要求完成备案登记,并对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提醒函,以点带面督促行业开展全面自查。
△ 普法组向建筑项目负责人讲解法律责任
自《办法》实施以来
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
以执法促普法,以普法促守法
累计检查企业30余家次
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
发现问题10个
下达《限期改正通知书》8份
下一步,将开展
为期一个月的
“非道路移动机械攻坚行动”
切实解决问题、消除隐患
护航“蓝天保卫战”
◆供稿: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◆编辑:陈 琴
◆校对:李小辉 吕艳玲
◆审核:冯晓东
◆责编:顾伶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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